业主质疑居委会装修擅改规划
宜山路518弄公安小区的公建配套楼一层正在装修中,门口贴着的告示显示,这幢楼的一层将成为居委会和活动室。然而,陆某等业委会成员向本报发来投诉:根据小区原始规划图,公建配套楼1-3层是商场,4层才是居委会和活动室所在。现在居委会的办公室比以前规划面积大了许多,一层根本没有综合考虑原始规划中的物业和业委会的办公室,有擅自更改规划的嫌疑。
居民
违反规划修建居委会
公安小区的配套楼一层目前堆满了黄沙和水泥,有关居委会和活动室装修的告示贴在大门上。多名业主说,大约在11月12日运来了黄沙和水泥,17日就动工装修了。
业委会7名委员要求停止施工。他们表示,1997年市公安局后勤保障部向购房民警筹资兴建了公安小区,当时每户业主房款中每平方米分摊了600.42元的小区配套设施(含配套楼)的建造费用。1997年10月27日,市公安局后保部与徐汇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原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签订了一份协议,同意公建配套楼建成后交徐汇区规划局按规划用途安排使用。根据协议,公建配套楼除一层西面一间电话设备房和四层南面两间为物业用房归小区外,其余归徐汇区规划局使用。根据规划,一层为商业用房,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当时移交的只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如今一层成了居委会和活动室,而且居委会办公室超过原规划面积。”业委会成员陆某说,据他们查询,原始规划并未更改。而且,田林街道相关部门称这次装修费用约50万元,装修面积为665平方米。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可装修方没有办理。
街道
已听取全体业主意见
居民们的反映是否属实?公安小区所属的田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伟成表示,围绕公安小区内公建配套矛盾的问题由来已久,牵涉面广。今年下半年街道在听取了全体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克服重重困难,启用了该楼为小区居民服务。
“公建配套楼的产权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施工已经在建设部门备案,有关手续也正在办。当时街道全体公务员基层大走访,来了约几十人,到每家每户听取意见。”长春居委会书记刘文娟说,大多数业主都反映,公建配套房一直悬空在那里,没有派上用场,居民们的活动空间却很小。1号楼的业主还表示,居委会办公室设在1号楼底层,人员进进出出,影响1号楼居民的安全。而居委会、活动室,会议室等原先就规划在公建配套楼里。出于为百姓做实事的想法,街道跟区里协商后,决定将居委会、活动室等设到公建配套楼里。根据原规划,居委会、活动室等在四楼,但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以人为本,很多年纪大的居民上下楼不方便,最终综合考虑才将居委会等放在了底层。”
业委会
产权问题一直未解决
业主们说,1999年12月13日,公安局后保部将配套楼交付给徐汇区规划局。2000年业主入住后,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等也都在配套楼里办公,小区的电话、宽带网中枢控制室等设施也均设置在该楼内。
2001年,某私企购买小区居住用使用权房一套、产权房两套,将物业公司、居委会以及居民活动室从配套楼里置换出来。2005年,该公司非法办理了2674.84平方米(公建配套房)面积产权。2007年至2009年4月初,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为公建配套房与该公司打了2年左右官司。最终以违法产权证被注销而告终。2009年6月底,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了整个公建配套房的产权证。
“小区业主依据当年国家和地方一系列文件主张:小区配套房既然是业主出资筹建,就应为业主们共有;但2009年6月底,在业主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了产权。而且根据规定,办理产权方,必须缴纳物业费和维修基金费用,但截止目前,我们业委会的账户里根本没有看到相关费用。不知从未缴纳上述费用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如何获得的产权?”据小区业委会成员介绍,由于小区业委会自第三届到期后,一直处于换届改选状态中,无法作为独立主体去状告机关事务局,导致产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但如今有关方面有擅改规划嫌疑,将底层装修为居委会和活动室,他们不得不提出质疑。